鄂州市总工会关于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全市工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鄂州建设的战略部署,发挥工会优势、提升工作效能,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深化职工法律服务,不断提高依法维权水平,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体现了工会作为。
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始终高标站位,推进工会法治建设制度化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全面履行职责。市总工会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及时发文调整小组成员,进一步完善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室负责人分头抓、具体工作有人管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2020年市总工会召开4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将工会法治建设纳入市总工会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要点、落实方案,并落实经费保障。
二是规范制度流程,实现依法治会。严格依法决策。制定了《市总工会领导班子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市总工会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度》等制度文件,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党内规范性文件报备。市总工会法律顾问为市总相关重大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意见书,参与重大事项谈判、会议等工作。加强源头参与。推进依法建会。指导各级地方工会通过引导和动员职工依法行使宪法、工会法赋予的结社权利,帮助和指导职工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参加和组建工会,做好工会委员会换届及工会组织变更、合并、撤销。实施工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管理,规范工会法人登记,2020年全市共新办法人证书30份,变更法人证书101份。
三是发挥工会作用,助力中心工作。围绕“三大攻坚战”,结合工会实际,细化方案措施,完善配套制度,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等工作。2020年,在全市工会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排查,下发了《市总工会开展重大风险排查化解暨联帮促活动工作方案》,在三个区、葛店开发区和临空经济区建立职工队伍稳定工作日报告制度,强化职工群体性事件预防预警,排查化解重大风险。规范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修订出台《鄂州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管理操作办法(试行)》和《鄂州市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操作管理办法(试行)》。
四是加强激励机制,壮大专业队伍。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全市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团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建立健全鄂州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团管理暂行办法》,通过配齐法律专业工作人员、组建职工法律服务团、购买专项法律服务等途径,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工会法律人才队伍,构筑了覆盖市区街办三级工会的职工法律服务立体网络,承担了线上线下值班接访、普法宣传和提供法律意见、办理援助案件等工作。截至2020年,全市工会聘用具有律师专业资质的工会法律顾问6名,“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调解团成员13名。
(二)立足职责定位,推进工会法律服务多元化
一是建立维权的法律机制,多元化解矛盾纠纷。2020年,鄂州市被省总和省法院纳入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试点市。鄂州市总工会联合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印发<鄂州市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鄂州市劳动争议案件委派委托调解操作规程>的通知》(鄂中法[2020]20号),对推行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联席会议制度、深化法院委派委托工会组织调解工作机制、构建化解劳动争议纠纷联动机制、落实工会组织调解协议司法衔接机制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了案件范围、规范了调解流程、落实了经费保障、细化完善了“以案定补”和各项考核激励机制等。今年以来,在各区设立了“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2020年市总工会安排5.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本级职工法律服务。工会指派调解员对法院委派、委托的劳动争议案件,开展诉前、诉中调解,并在诉后为涉案职工做好释法答疑、心理疏导等工作,法院针对具体案情做好调解指导工作。12月9日《湖北日报》以《半年来,近半劳动争议案开庭前止步 ,鄂州“法院+工会”助职工维权》为题报道了鄂州的作法,并在全省推广鄂州“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经验,《学习强国》平台、《湖北日报客户端》均转载。通过推进“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引导职工依法理性维权,指导企业合法规范用工,有效化解了劳动争议,优化了法治环境。截至2020年底,鄂州市调解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案件51件。
二是线上线下结合,解决职工合法诉求。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加强线上线下职工法律服务工作的试行办法》,利用工会“互联网+”职工服务平台,畅通24小时律师在线咨询和12351职工维权热线。各区总工会全部建立职工服务中心,构建困难职工帮扶、劳动争议调解、农民工维权服务、职工法律援助“四位一体”帮扶维权体系。通过工会领导干部主动带案下访、机关干部值班接访、专业律师入驻办案等方式,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健全职工诉求采集机制、法律援助办理机制、评案促办案机制,完善维权案件的转办、交办、督办、会办制度,让职工的维权诉求有询必答,有求必应。
三是工作品牌联动,提升工会社会影响。联合市司法局连续两年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紧扣年节时期、紧跟重大活动,针对农民工等困难职工群体开展具体、扎实、精准法律服务,彰显了工会法律援助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积极推动各地申报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开展全省工会中彩金项目实施情况自查工作,项目实施单位资金管理使用依法合规,案件卷宗档案有据可查。加大集体协商工作典型培育工作,2020年培育典型5个。探索“三新”组织集体协商新路子,推行网络化、技能要素参与的协商方式。
(三)找准工作方位,推进工会法治宣传精准化
一是聚焦关键少数,法律学习入脑入心。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党章党纪党规、全面依法治国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和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全年安排专题学习4次。党组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加“楚韵清风”党纪法规测试,做到全覆盖、无遗漏;“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组织开展党规党纪知识测试,并对考试成绩进行了通报。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组织机关干部按要求完成法宣在线的学习,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参学参考率和考试优秀率均达到100%。
二是聚焦普法骨干,法治培训多元多样。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增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工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参与全省工会权益保障与法律工作干部培训班、全省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班。
三是聚焦职工群体,法治宣传有声有色。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职工法律服务团、法律服务志愿者送法进工地进企业进园区。定期宣传与常态宣传、主题宣传与普及宣传相结合,紧扣12•4国家宪法日、4•15国家安全日、5•18职工维权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参与性强、受众面广的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全市工会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制作宪法宣传专栏专题50个,40家企业5000余人进行宪法宣讲活动,发放《百姓趣味学宪法》、《扫黑除恶以案释法》、《市总工会法治宣传手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宣传资料共计10000余份。通过宣传活动,让宪法走进工会干部和企业职工,让弘扬宪法精神、遵守宪法法律在工会系统和广大职工中成为习惯、形成自觉。开通维权律师团咨询热线,为职工群众解答劳动法律问题、提供劳动法律援助。
二、法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市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决策部署,在加强工作领导、注重制度建设、履行工作职责、提升法治思维等方面积极作为,成效显著。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职工维权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当前劳动关系日趋复杂,维权工作任务繁重,更需要工会干部坚守维权底线,用好法律手段。少数工会干部主动维权意识还不够强。二是工会法律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做好法律服务,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生存发展和履职尽责的标尺。工会法律服务亟需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有些地方工会法律服务的覆盖面和实效性还有待提高,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三是依法维权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当前职工维权工作很重,工会干部需要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依法维权意识,进一步提升依法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的能力和水平。
三、2021年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安排
2021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推进落实《鄂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有关要求,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强化制度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增强依法履职、依法建会、依法办事能力。
一是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发展的举措和改进工作的方法,贯彻到工会法治建设工作全过程。
二是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推进“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扩大基层覆盖面,加大工作推动力,同时对点地方工作进一步作出规范、提出要求,形成法院委派委托、工会办理跟进、上级督促问效的工作机制,定期通报调解案件量和达成调解协议案件量。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加强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协同,逐步实现程序衔接、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加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中心),建立完善调解员名册管理制度,加强调解员培训,提高调解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提升劳动争议调解公信力。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
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市总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建会、管会、履职、维权等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工会干部法律培训,切实提高工会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线上线下法治宣传,做好复工复产政策文件宣传解读。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形成学习宣传宪法法律的浓厚气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职工群众法治观念。开展工会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筹备工作,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总结和报送等工作。
四是深化职工法律服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编发《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法律服务指引》,指导企业合法用工稳定就业,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组织由工会干部、专业律师和法律顾问组成的公益法律服务小分队,重点针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履行、职工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等问题,开展线上法律咨询和劳动争议调解等法律服务。深入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组织指导各区围绕主题、结合实际、突出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