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总工会关于2022年春节期间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各区总工会,葛店开发区总工会,临空经济区总工会,市直各系统(委、局)工会,各市直属企(事)业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第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把党和政府关怀、工会组织的温暖及时送到广大职工群众的心坎上,市总工会决定在2022年春节期间继续组织全市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突出重大节日送温暖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宣传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深入基层一线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不断提升职工生活品质,以贴心暖心的服务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职工心坎上,坚定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宣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送温暖期间,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学习中央、省委、市第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提升职工生活品质有效衔接结合起来,持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广泛宣传我们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央央领导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广大职工群众的关心关怀关爱,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二)深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一是走访调研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困难成因、职工安置和政策待遇落实等情况。二是走访慰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聚焦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群体开展帮扶服务活动。三是深入生产一线、国家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节日服务岗位,慰问困难职工、先进模范人物、重点学科(工程项目)带头人、坚守岗位一线干部职工,尤其是坚守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和节日期间公共服务一线岗位的干部职工。
(三)巩固拓展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果。一是深入摸底调查,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及时帮扶,对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应纳尽纳。二是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在过渡期内各项帮扶政策力度不减、措施不变,巩固解困脱困成果。三是健全预防返困致贫动态监测机制,做好大数据核对和入户核实工作,重点对脱困不稳定户、边缘易致困户,以及因病因灾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职工家庭实施常态化监测,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困。四是对深度困难、相对困难、意外致困等不同类型困难职工家庭精准施策、分类帮扶,对建档困难职工家庭普遍发放生活补贴,确保温暖过冬过节。
(四)推进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工作。一是基层工会可按照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有关规定,向职工会员发放适量的节日慰问品,保障干部职工正常工会福利。二是聚焦职工多样性需求,开展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赋能增效打造服务职工综合体试点、企业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塑造幸福生活环境试点,丰富服务职工资源供给,切实做好职工福利和生活保障。三是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面向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偏远地区职工,提供网上就医咨询、心理疏导、远程会诊、居家医学观察指导,帮助解决职工就医需求。
(五)持续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等群体关心关爱、维权服务工作。一是加强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行动服务月有效衔接,在服务月活动的基础上,形成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常态化送温暖机制。二是进一步提升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功能,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等群体需求,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创新开展关爱服务项目。三是配合政府部门做好“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四是做好春节期间劳动关系领域风险排查,落实及时化解责任,切实做到“五个坚决”。五是帮助解决春运返乡农民工遇到的困难,对就地过年的农民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各级工会组织要把送温暖活动与农民工平安返乡返岗、关爱农民工、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爱就地过年职工结合起来,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二)各区总工会确保送温暖资金发放到位。各区总工会要及时拨付市总工会下拨的送温暖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对个人发放送温暖资慰问,并采取非现金形式支付,通过银行卡发放至送温暖对象个人账户,采取实名制管理,并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送温暖资金模块。各区总工会可安排专项送温暖物资慰问资金,用于送温暖活动。
(三)要在送温暖活动中扩大工会服务阵地的社会影响。因地制宜地利用户外职工爱心驿站、司机之家、快递员之家等工会服务阵地开展送温暖活动,增强工会服务阵地的吸引力。
(四)严格遵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及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要求,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走访慰问要减少人员,尽量选择在开放场所慰问。
(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轻车简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管理使用送温暖、困难帮扶资金,不得购买明令禁止的物品,严禁以送温暖名义,搞带有商业行为的活动。
(六)加强与媒体的合作,通过报刊、网络、微信平台等载体,强化舆论宣传引导,挖掘送温暖活动中的感人事迹、典型经验和主要成效。
(七)做好慰问对象选定、慰问资金和物资安排、慰问活动宣传报道等工作。请各区总工会于2022年1月26日前将送温暖统计表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会朝 联系电话:027 - 6022 9321
鄂州市总工会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