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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鄂州市总工会集体协商项目执行情况公示

2023-02-13 17:24:52 |  职务服务中心 |  点击量:79824

一、绩效目标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省总下达鄂州市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专项补助资金7.5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省总于2021年下拨鄂州市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专项补助资金7.5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鄂州市总工会于20211月至12月份对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专项补助资金5.3399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鄂州市总工会严格执行《湖

北省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办法》,按省总确定的标准专款专用。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典型培育单位5家。

2)质量指标。严格落实省总工会要求,5家均已达到集体协商标准。

3)成本指标。鄂州市总工会2021年使用省总下达鄂州市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专项补助资金7.5万元,已使用5.3399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2021年度,通过开展集体协商工作,不仅能使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还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并以点带面,重点突显,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2)经济效益。2021年度,鄂州市总工会在企业积极开展集体协商工作,让企业和职工之间互利共赢,职工在收入上得到保障和提高,企业以职工为本,职工以企业为家的和谐局面。

3)生态效益。2021年度,市、区两级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以“没有企业的效益,就没有职工的利益;没有职工的利益,就没有企业的发展”的理念,同心协力为企业与职工双赢为目的开展集体协商工作。湖北华中重型机械厂被评为“全国模范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湖北枫树线业有限公司评为湖北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进一步激励了广大企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4)可持续影响。鄂州市总工会将开展集体协商工作补助项目纳入年度经费预算,确保开展此项工作的经费有保障,持续并有效的开展集体协商工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鄂州市总工会权益保障总对已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的企业及行业实行不定期的抽查和督导,让企业和职工的满意度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