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全市职工“五小”优秀成果拟命名对象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职工“五小”成果征集、命名活动的通知》(鄂州工办字[2023]6号)精神,经经基层逐级推荐、集中申报、专家评定、市总党组会议审议,最终确定17项优秀成果。根据有关规定和文件要求,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8月14日至8月18日17:30。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向市总工会经济技术劳动保护部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或自报本人的真实姓名、提供联系电话。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举报箱设在市总工会办公楼一楼入口。
通讯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58号 鄂州市总工会经济技术劳动保护部
邮政编码:436099
联系电话:027—60229316
邮箱:308894837@qq.com
关于2023年全市职工“五小”优秀成果拟命名对象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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