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鄂州工会新媒体等运营服务的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总工会关于招标(集中采购)管理的实施办法》、《鄂州市总工会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实施办法》,现就鄂州工会新媒体等运营服务的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鄂州工会新媒体等运营服务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的上限为拾叁万元整(¥13,000.00)。
三、标准及要求
1.合作单位需高质量运营“鄂州工会”微信号、抖音号和鄂州工会网,发布的信息要求图文并茂、高质量,反映各级工会工作动态和典型工作经验等。
2.合作单位需派专人常驻鄂州市总工会宣教网络工作部,负责日常活动照片采集、信息编辑,协助宣传网络工作部撰写、审核信息稿件,以及宣教网络工作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3.合作单位需协助鄂州市总工会,每年策划至少1次全市工会系统重大宣传活动。
四、资质要求
1.拟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拟投标单位须具备全国重点新闻网站、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等资质,并具有党媒背景的优先考虑;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成功运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经验;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方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有关事项
1.投标文件须包含以下资料:
①单位简介(含联系方式、规模等)及服务质量评价;
②单位缴税及缴费相关凭证、证明;
③单位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
④按本项目要求提供的服务方案(含报价)等;
2.拟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市总工会采购小组办公室。提交报价应满足采购需求。若实际与承诺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该投标单位报价无效;
3.公示期结束后,经市总工会通过采购评议程序确定供应商,并将相关结果第一时间告知各投标商(个人)。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须于2023年9月4日17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鄂州市总工会办公室(鄂州市鄂城区文星大道58号工会大厦),并同时填写投标登记表,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联系人:左菁 杨宗帆
电 话: 027-60229312 15826990721
鄂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