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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鄂州市总工会机关食堂运营服务采购的公告

2024-01-22 19:02:08 |  办公室 |  点击量:63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总工会关于招标(集中采购)管理的实施办法》、《鄂州市总工会关于招标(集中采购)管理的实施办法》,根据鄂州市总工会年度工作安排对鄂州市总工会机关食堂运营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集中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鄂州市总工会机关食堂运营服务。

二、采购控制价

本项目的上限为贰拾万元整(¥200,000.00)。

三、采购内容

1.供应商应负责食堂内所有厨具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供应商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清洁、维修和更换易损件,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2.供应商应配备足够数量和技能的厨师和餐饮服务人员,确保周一至周五早餐和午餐的正常供应。相关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健康资质和餐饮从业资质。厨师应具备相应的烹饪技能。

3.供应商应负责食堂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包括食品制作、食材留样、卫生清洁等方面。供应商应制定详细的运营计划和管理制度,确保食堂的正常运行。供应商应定期对食堂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保持食堂环境的卫生和整洁。

4.供应商应遵守国家食品安全和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供应商应确保食品加工、储存、制作等环节的安全与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交叉感染。供应商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对食品来源和去向进行全面记录和管理。

5.根据“营养为本”的原则,供应商应为市总干部、职工提供营养均衡的膳食服务。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各种营养成分的搭配,制定科学合理的食谱,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同时,供应商应定期对食谱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膳食服务的持续改进。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良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提供高质量的食堂运营服务。

3.拥有专业的厨师和餐饮服务团队,具备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和健康证明,能够提供专业的餐饮服务。

4.具备完善的食物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能够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能够及时处理食堂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持续的改进和优化服务。

五、投标文件组成及要求

1.投标信封,标明投标人名称、地址;

2.投标书,包括对采购需求的响应、供应商资质证明、服务方案、价格清单等;

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4.食品卫生许可证及相关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5.近三年内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食堂运营服务的经验证明材料(如有);

6.其他根据采购需求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截止时间和投送地点

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91730分止。欢迎对此项目感兴趣的公司到鄂州市总工会办公室(鄂州市鄂城区文星大道58号工会大厦)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填写投递登记表,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联系人:左菁 杨宗帆

: 027-6022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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