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鄂州市“中国梦·劳动美”“五一”职工文艺汇演暨先模宣讲活动舞蹈类节目合作外包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总工会关于招标(集中采购)管理的实施办法》、《鄂州市总工会关于招标(集中采购)管理的实施办法》,根据鄂州市总工会年度工作安排对鄂州市工人文化宫承办2024年鄂州市“中国梦·劳动美”“五一”职工文艺汇演暨先模宣讲活动舞蹈类节目实行合作外包集中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鄂州市“中国梦·劳动美”“五一”职工文艺汇演暨先模宣讲活动舞蹈类节目(2个)合作外包。
二、采购控制价
本项目的上限为肆万玖仟元整(¥49,000.00)
三、采购内容
1、节目要求
舞蹈编排:主题鲜明、结构完整、表演形式新颖有创意,具有合理性、连贯性、完整性、艺术性。
舞蹈表现:有较强的表现力和较高的表演艺术水平。
演员要求:具备扎实的舞蹈基本功、较强的舞蹈表演能力、优美的形体和气质、轻盈的体重以及基本的乐理知识。
2、作品内容:健康向上,不得含有任何违法、违规、违背社会公德的内容,必须突出“中国梦·劳动美”的主题,展现我市职工在党的领导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的豪情壮志和时代风采。
3、作品要求:提供舞蹈类节目的编创方案、节目的排练及演出指导、节目中所需剪辑及音乐制作、编创排练和演出、演出服化妆、造型、人员住宿和交通等费用。
4表演要求:对舞曲音乐的理解准确,舞蹈动作吻合音乐旋律,符有节奏感;表演过程中动作流畅协调,表现力和技巧性强;具有时代感、抒发健康情怀,能够展示风采;表演者精神饱满、台风端正,现场反映良好,如遇突发情况处理得当。
5、接受与其它项目互相融合。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良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有专业资质的舞蹈类演员。
五、投标文件组成及要求
1.投标信封,标明投标人名称、地址;
2.投标书,包括对采购需求的响应、供应商资质证明、服务方案、价格清单等;
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4.业绩证明材料及典型案例。
5.费用预算及报价。
6.其他根据采购需求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截止时间和投送地点
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2日17时30分止。欢迎对此项目感兴趣的公司到鄂州市工人文化宫办公室(鄂州市鄂城区文星大道58号工会大厦)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填写投递登记表,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联系人:张栫莉 赵家安
联系电话:027-60229323
鄂州市工人文化宫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