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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集体协商工作的提示函

2026-03-03 17:28:42 |  权益保障部 |  点击量:48

全市各用人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总关于深化集体协商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好2026年全市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工作,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在促进企业发展、保障职工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湖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现就以下事项提醒各用人单位:

一、明确协商主体,及时启动协商程序

请尚未开展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尽快响应企业工会集体协商要约或主动向企业工会提出要约,开展集体协商工作。

二、聚焦核心内容,签订规范集体合同

劳动关系双方应严格按照集体协商法定程序,立足企业实际,与职工代表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女职工权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技能人才薪酬分配等进行平等协商,签订“1+4”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劳动卫生安全专项、技术工人薪酬激励专项集体合同)。

三、突出技能导向,推动“以技提薪”落地

技术工人、高技能人才较为集中的企业和产业集中度较高、集体协商基础扎实、条件成熟的行业,开展以提高技术工人薪酬待遇为重点的集体协商,通过协商制定职工技术创新、技能竞赛获奖、技术成果转化收益分享等激励办法,实现“以技提薪”,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关注新就业形态,维护灵活用工权益

新就业形态者(重点是“两车”“二员”“一主播”,即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平台货车司机、网络直播劳动者)劳动规则和算法开展集体协商,重点就计件单价、订单分配、抽成比例、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奖惩制度、商业保险、职业伤害保障等就涉及劳动者权益的事项进行协商,规范行业用工形式、合理确定劳动标准,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五、推进行业区域协商,促进工资合理增长

具备条件的行业、区域应开展行业、区域性集体协商,通过协商合理制订行业、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不同工种技能等级技能人才起点工资、技能津贴标准、工资调整幅度,着力促进技能人才、低工资行业职工工资增长。

六、强化工会职责,保障协商顺利开展

各基层工会要以“要约行动”为契机,广泛征求收集广大职工的意见建议,根据职工的合理诉求提出协商要约。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集体协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企业,将提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企业与职工共同的责任与追求。希望各企业积极行动起来,以此次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为契机,与职工真诚沟通、平等协商,共同营造共商、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加快建设鄂州“两区一枢纽”作出新的贡献。



鄂州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