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鄂州市劳动模范--金恢华
金恢华,“鄂州十佳乡村好青年”,梁子湖区第八届人民代表、湖北省十一次党代表。为了梦想,2005年他南下打工,在汕头市的一家服装厂从事服装工作;为了梦想,2013年他毅然回乡成为一名种花人,流转100亩土地,试种植非洲菊等花卉,开始创业历程。创业初期,为了减少村民的损失,他依然按照时价收购了所有花卉,自损20多万元,也要保障村民收入。如今的乐华花卉基地规模已到500亩,种植的鲜花品种10多个,产品供不应求,年营业额高达400万元。创业成功,金恢华没有忘记创业的初心,主动与10家贫困户签订了入股分红协议,。优先招用贫困户以及无固定工作的留守妇女,帮助他们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