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月10日,省总工会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宣传新修改的《工会法》,研究全省工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董永祥主持会议。
董永祥指出,要充分认识《工会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新修改的《工会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顺应了时代要求,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必然要求,是切实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会改革新要求的重要体现,是保持和增强工会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有力保障,是更好履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基本职责的法治支撑。《工会法》的修改和施行,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工人阶级的亲切关怀、对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社会各界对广大职工和工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凝聚了工会系统的智慧和力量,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和重要成果,必将对坚持和加强党对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的领导,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就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会议议定,一是迅速下发全省工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通知,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会法》的热潮。二是将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纳入2022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举措,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确保工作实效。三是面向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发放《工会法》单行本,组织各级工会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工会法》的立法精神和法律原意。四是抓好学习培训,把《工会法》作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专题学习、举办培训班和专题讲座、召开学习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学习培训,确保工会干部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五是充分利用工会的报、网、微、端、屏等平台,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系列评论、互动交流等,结合培训授课、知识竞赛、文艺展演等多种形式宣传《工会法》,着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社会氛围,不断增强社会各方贯彻实施《工会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权益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