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总工会出台措施十二条,号召各级工会参与“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
近日,鄂州市总工会印发《全市工会组织参与“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措施十二条》(以下简称《措施》),从参与决策共谋、投身发展共建、助力建设共管、推进效果共评、服务成果共享等5个方面实施12条具体举措。
《措施》指出,聚焦城乡社区(村组)这一基本单元,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优势,广泛参与和助力“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全市各级工会要同步响应,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强化经费保障、扩大活动宣传,形成“共同缔造”试点工作的强大合力。
在参与决策共谋方面,《措施》提出,将积极开展劳模工匠宣讲,采取“网上网下”多种形式,宣讲“共同缔造”目标任务等内容,阐释美好前景;推动企事业单位工会将“共同缔造”列入职代会议题,深化企事业民主管理等基层民主协商模式,积极参与所在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创新。
在投身发展共建方面,《措施》明确,工会党员干部要广泛下沉,深入工会试点社区(村组)一线,积极参与城乡统筹、社区共建和居民自治等工作;保持好在企业开展工会劳动和技能竞赛“传家宝”,探索推动竞赛领域向社区、街道协调发展延伸拓展,引导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岗位建功活动。
此外,推动工会服务阵地多形式创建,单独建设一批承担“共同缔造”功能的“样板阵地”;持续因地制宜建设一批职工书屋、爱心母婴室、户外职工爱心驿站等“小、优、实” 的实体“微阵地”;实行补贴形式,在街道(乡镇)公共服务中心、社民服务中心及各类服务网点增设工会服务“窗口阵地”。
在助力建设共管方面,《措施》指出,坚持深化维权帮扶机制,持续唱响工会“四季歌”,做好精准帮扶工作;打造服务基层先锋,组建好劳模工匠等志愿者服务队;进一步完善基层工会网络,把基层工会建设成党的群众工作的坚强阵地,广大职工群众参与“共同缔造”的枢纽平台。
同时,《措施》明确,将探索实施工会“点单式”服务,深入推进“职工说了算”测评制度,打通工会服务工作的“最后一米”,提升工会工作影响力和社会效应;进一步延伸服务项目、拓展服务空间,共同推进“共同缔造”活动项目实施,实现服务成果共享。